我那个菲律宾同学

  我那后背纹满纹身的菲律宾同学,是我在班里最好的朋友之一。

  她真的算不上好看。一米五的个子,大手和大脚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劳动的结果,棕色的皮肤,开阔的鼻孔,厚嘴唇,一头短发让她显得有五十多岁。她长得很小,黑眼圈和眼袋占了三分之一个脸,远远望去就像是被人打了,加上她那头让人有穿越感的古典式短发,让我觉得她简直是从奥斯威辛集中营里走出来的。

  她的行装都很破旧:书包像是从咱们大中国那种城乡接合部买的,不仅艳,而且俗;保温杯也像是三代祖传,到她这代已经被磕得坑坑洼洼。她如果生活在大中国,应该会是那种班主任要求富二代同学指定要“一对一”帮助困难户的对象。

  我是怎么开始慢慢和她做朋友的呢?

  因为她总是咧个大嘴,吃和笑。

  开学第一天,所有国际学生被组织到大礼堂,完全就是西方版的开学前“动员大会”,除了教你写论文时一不小心Control+C多了,怎么变着法才不能算是抄袭,剩下值得一提的也就是摆在礼堂外边的自助餐了。

  然后于千万吃货里,我不偏不倚地就看到这个上身黑衣服,下身黑裤子,脚上黑鞋,背着一个blingbling包的姑娘。于千万年之间,时间的无限荒原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她咧个大嘴塞进去整整一个三明治。

  她刚刚好也看见了我,我们对视了一下,然后就在像“一个小孩抠鼻涕被同学发现”那样的尴尬中,她然后招呼我过去。

  我像着了魔似的翻山越岭去看她,其实在此之前,我根本没跟她打过招呼,就连“Hi!”都没说过。

  “你为什么一个人站在那里?”

  我心里默默念叨,在看你鲸吞。

  “我叫Lorie,你呢?”

  没等她说完我赶紧顺势:“Blair,你要喝的吗?”

  “Drinks.”(就是她什么都可以喝,让我随便带一个给她)

  然后我递了咖啡给她,她还给我一口因为大笑而露出的白灿灿的牙齿。

  她是一个有良好修养的文化人。脚踝上的纹身里,包括一个太极,她不仅知道中国有道教而且还相信阴阳调和。我问她你是天主教为什么还可以相信别的宗教,她回答给我说“凡是一切向善的信仰就是我的信仰”。

  开学没过一个半月,我们就要期中考了。我们不知不觉建立起的革命友谊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于是乎,我让她帮我复习。

  但整整一个下午,她帮我解释了很多东西,我觉得我完全是浸泡在她的人生经验里面,托着脑袋,仰望一个难以企及却又经常放低姿态的高度。

  Lorie虽然有着过硬的学术能力和实战经验,但在生活上是一个拮据的人。

  我一直觉得能够真正懂得生活的人,都是双脚扎根在困苦与隐忍里的人。越是平凡的人,就越是懂得生活的辛苦,从而也就越是平和。

  跟我们周围的少女富二代们相比,我俩就是——“渣”。

  灰头土脸清汤挂面衣服洗得都白了还拿出来,加上她那个blingbling的书包,我俩赚得的回头率简直和女神们不相上下。

  Lorie最爱吃的大餐也就是麦当劳了,但是她只吃鱼虾类的汉堡包。她可以为了省一块五走两条街去买便宜的面包。

  她有三个妹妹,作为家里最大的女儿,她在上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半工半读,坐在写字楼里做一个电话接线员,专门接听从美国打来的维修电话。因为时差,每天晚上凌晨到早上八点是她的工作时间,所以她才有那么严重的黑眼圈以及失眠的问题。但是这也给了她极大的自由。

  她说,当你解决了经济问题时,你是家里那个说了算的人,你就有底气撸起袖子干自己的了。所以,她游遍了东南亚。老挝,越南,缅甸,柬埔寨,印尼。她家离巴厘岛就半个小时的距离。

  Lorie很懒,小组作业直到deadline前一夜发信息给我说她没有做。

  当我收到信息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的期末测验。

  她半个月之前就答应我要完成,结果放了我五六次鸽子之后还告诉我没做完。啊,她是去奥斯威辛集中营神游了吗?

  我真的急火攻心坐立难安以至于怒发冲冠,连题都没答完就交卷回去赶小组作业。

  我心里默默塞住一万头神兽的时候,打电话去她宿舍,带着外交部发言人谴责某岛国在我国法定海域内开着几条破船瞎转悠的态度严肃地说道:“你给我上来……”

  过了一个多小时,她还没来我宿舍。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做了一大半儿了,她根本不用再费神操心又受累了。但是我心塞的神兽终于冲破了我那道能忍受的最低防线。

  “Lorie,你再不来就把吃薯条的钱还我;Lorie,你再不来我就给全系的人发邮件说你对那个长得像狒狒一样的男生有crush;Lorie,你知不知道我讨厌不能守承诺的人。”

  说完一长串之后,我终于把她从她宿舍揪到我屋里了。我觉得我就像个幼儿园的老师,看着她打开电脑,看着她拿全资料,看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开始打出来,临走之前还要再叮嘱她,她还有什么没有交。

  Lorie说,有一天想跟我去欧洲。我从布拉格带给她一瓶雪水。她这种一生下来就在热带的人,除了冲不完的浪,还挺可怜了。

  今天我走在马路左边,她在马路右边。我又看见她那个黑上衣、黑裤子、黑鞋、blingbling包的打扮。她拿着三脚架和机子,看样子是要拍片儿去。

  “去哪儿啊?”

  “提供奖学金的机构让我帮忙去拍片。”她咧个大嘴。

  “回来去吃麦当劳吗?”

  “好的,七点等你。”她呲个大白牙。

  然后我们各自走开。

  可是我回头看了她一眼。

  看到她后背的那个在脖颈处的纹身,像个蝙蝠侠一样,代表着生殖、爱情和健康的她们部落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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