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大校花 快递哥干了我一整天

快递哥干了这事 23岁的我一整天脸红 2

上卷【第十一回】 --------------------------
与老斗笠相约后的第十天 天气:热热热热热 心情:> <
大事件:枸杞子白芍五味子大枣防风人蔘生地黄当归桔梗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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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杞子滋补肝肾、白芍养血柔肝、五味子歛肺滋肾、朱砂清热解毒──」熙歌捧着一本厚厚的医书,嘴中喃喃不断。
「妹妹,从几天前就听妳一直在唸,到底是唸些什么啊?」宋宁妍轻摇圃扇,倚着湖中亭问。
熙歌闻言抬头,「药材名称和功用。」语毕,低头继续唸。
「功用?」宋宁妍困惑地蹙眉,「听湖绿说妳原本就懂医术,为何还得倚仗医书呢?」
废话!因为我根本一窍不通嘛!眼见着医术对决就快到了,到时候岂能一种药材都不懂?好歹也要背一背,至少做做样子啊!熙歌翻翻白眼。
心里是这么想,嘴上可不能照实托出:「姊姊,无论是多么老道的大夫,通晓多少种药材功用和偏方,还是很难记住所有的药材。身为大夫,需有仁心,绝对不能不确定药石功效还替患者治病,这有负病人所託。」
宋宁妍似乎很惊讶她会说出这番正经的道理,眨眨眼道:「原来如此啊……」
「柴胡舒肝升阳、丹参排脓止痛、山栀子消肿止痛、炒栀子清热除烦、乌鱼子美味可口──不,不是,是苏子平喘润肠……」
啊啊啊!好想摔书啊!熙歌舌头都快打结了,还唸出容易暴露身分的食物,她赶紧扭头看看宋宁妍。幸亏宋宁妍盯着湖面的荷花出神,根本没注意到熙歌的「马脚」。
拍拍胸脯,熙歌鬆了口气。
哎……自从十天前腹黑同胞知道自己要进宫选秀后,就时常露出寂寥的神情。也对啦!毕竟腹黑胞夫似乎是打定主意不再来找同胞了,而同胞穿越过来后,最依赖信任的可能就是他了(我不算,我勉强只是炮灰一枚= =),以前的浓情蜜意倏忽转为冷漠无情,实在叫人难以接受。真是的!同胞的男配一男配二男配三到底窜哪里去了?怎么不赶快趁虚而入、趁虚而入啊!还需要我教吗?腹黑的纯度不够,难怪当初同胞看不上你们!
哼哼,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爱情是人生的绝路啊!幸好像我这样散发着无害而低调的光辉的路人甲,不太可能遇上这样的事!既没财,也没色,当然不会被盯上啰!熙歌得意的想,全然忘了她还有个宋清怀的问题尚未解决。
「熙歌啊!时间快到了,妳快些过去吧!」湖绿望天,提醒道。
「喔。」熙歌应声,以每小时一公尺的速度龟速移动。
死定了死定了!不知道那老斗笠要是知道我不会医术,会不会愤恨难忍、含泪大骂──噁!太噁心了,不要含泪,大骂就好……不对,大骂也不好!
他不会绝望到对我下毒吧?熙歌抿抿唇。很有可能!毕竟连跪都只是製造视觉效果,博取众人同情,这样奸诈的老人说不定会趁着月黑风高,把我干掉当肥料!
「唉!熙歌妳在拖什么啊?我们大家都很期待这场对决呢!走,我拉妳去比较快。」湖绿二话不说,将还在湖中亭上龟来龟去的熙歌架(推荐资讯:野山沟里的村庄,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走。
「……」不──熙歌沿道泪洒。
我说湖绿,这哪是帮我啊?妳简直成了送我上刑场的那个押解大哥了!

医术比试的地点设于正厅外不远的小院庭,府中奴僕早已知晓今日将有一场熙歌与神医的对决,个个放下手边的活,争先聚在院庭的角落里。身为尚书府二公子,又通晓医术的宋清怀几刻前就来到这里,担纲这次比试的仲裁。
湖绿费力的将熙歌拽来,见到越荣与老爷、夫人、少爷都业已坐在临时搬来的椅上,因自己和熙歌身为婢女还姗姗来迟,让主子、客人等待而红了红脸,放下熙歌一个在院庭中央又匆匆钻出人墙。
「既然已经到齐,那么我可以讲说题目了吧?」宋清怀徐道。
不可以!熙歌朝宋清怀挤眉弄眼,希望他能明白自己不想参加这场比试。宋清怀一向注意着熙歌的动静,只见她一下眨眼、一下挑眉的,却连点意思都猜不出,当她可能眼睛抽筋了。
「清怀知道前辈与熙歌的医术断然均是超乎常人,因此选了许多道备选题目,由我抽一题作为正式题目,两位意下如何?」
斗笠老人──越荣颔首,似乎很满意是以这样的方式决定。
「想当年,越某和曲熙乐的题目也是以这个方式决定的。只是……唉!没想到此刻与越某比试的,再不是丰神俊雅的曲神医,而是……」觑了眼熙歌,再次叹气,大有今不如昔之慨。
「……= =」对啦对啦!我长得不像我传说中俊美的爹,碍着你老斗笠的眼,都是我的错!唉,这大概就是路人甲的宿命吧!熙歌是对自己平凡的样貌很满意,只是不喜欢那老头老是拿一种「妳真的是曲熙乐的女儿吗?」的怀疑眼神瞥自己。一次还好,两次、三次下来,就算她恪守路人职分,也会觉得很烦。
「熙歌?」宋清怀见她没表示,再问。
熙歌点点头。
对我来说根本没差啊!反正不管选到什么,我肯定都不可能赢的!熙歌委屈地瘪嘴。
宋清怀伸手朝瓶里转了转,抓出一支籤。
「题目是『螫伤』。」
奴僕们议论纷纷。
「这下到哪找一个正好被虫螫伤的人来比赛啊?」
「是啊!哪里找去?」
熙歌闻言大喜。
这就对了!既然找不到,那我也不必比啦!总不可能为了比赛而抓只蜜蜂螫个人吧!哇哈哈,老天有眼啊有眼!(不是这样用的吧= =)果然平日多拜多保佑啊!
湖绿捧着脸苦思良久,眼睛一亮,随即举手大声道:「我有个好法子!就抓几只无毒的蜂各螫比试的人一下,这样既不用愁没人可医,又可以增加刺激度!」语毕,得意洋洋地插腰。
众人皆是「喔!」的一声恍然大悟,「啪!」的一声击掌。
熙歌听了她的「好法子」差点没吐血。
湖绿啊湖绿,妳好狠的心啊!竟要朋友去给蜜蜂咬!熙歌为了可能将被蜂螫而皱着一张脸。
越荣沉吟许久,摸摸花白的鬍子:「用不着那么费事,我让非竹去找就行。」朝一旁一声不吭、依旧戴着斗笠的非竹示意了下,非竹点点头,纵身跃出尚书府。
过没多久,非竹又回到原地,肩上还多了个中年男人,微弱呻吟着,脸色青白,也不知是被螫痛的,还是被非竹的轻功高来高去给高晕的。
「这样就可以开始了。」越荣道。
宋清怀立即宣布:「那么,现在开始医术比试,你们有一炷香的时间思考这道题目。等到香灭,即得开始治疗。」
熙歌如梦初醒。
Orz……看来我活命的时间只剩下一炷香了。腹黑同胞啊!到时候妳可别怨叹少一个「姐妹惺惺相惜兼表面呆傻好骗型炮灰」了。

上卷【第十二回】 转眼间,香已燃掉了一半,熙歌只能枯坐着,低头假装在思考药方。
啊啊!螫伤到底有什么药医啊?我知道这对其他大夫好像很简单就能解决,可是我不会医术不会医术啊!
熙歌瞄向对面的越荣和沉默不语的非竹,这么热的天,她都流了满头满脸的汗了,怎么斗笠还不摘下来啊……熙歌的思绪糊成一片,压根儿忘了斗笠本来就是用来遮阳的。
越荣振笔疾书,密密麻麻的写了一堆药材名及份量,看起来对治疗螫伤经验老到。熙歌左顾右盼,可能是见她太久没动静,她发现大伙儿都在闲聊,或是将注意力放在越荣上。
熙歌偷偷的瞄向那张药单,眼睛都瞇成了一条线。
紫、紫苏叶……?有这种东西吗?还有那个是什么,羊沽?我说老斗笠,你写错字了吧!是洋菇吧!(正解:羊沽──羌活,是止痛药)
熙歌暗自鄙视了下越荣,越想越不对劲。
咦?不对啊!洋菇不是吃的吗?而且,这里有洋菇这种食物吗?熙歌困惑的搔搔头。
还有什么……淡──啊啊啊!别拿走啊!我还没背完唉──熙歌不禁伸出手,一副「不捨君远行」的样子,只不过无论她如何不捨,非竹还是拿走越荣给他的药方笺,纵身一翻,消失在院落里,想来是为他準备药材去了。
「熙歌,有事吗?」宋清怀见她朝前方伸手,浅笑着问。
「没有!什么事也没有!」急忙挥手,熙歌对他的笑感到头皮发麻。
拜託妖孽你别笑啊──熙歌又想起这十天来,宋清怀不知在忙什么,虽然不再时常缠着她,却常意味深长对着她浅笑。
一想到他的眼神,熙歌的思绪不止是糊了,还打结了。
「时间快到了。」看顾香的湖绿说,语气激动狂喜。
熙歌猛然抬头,只见那香剩下短短一截,比小指还短上几分,而且越来越短、愈来越短。
啊啊啊──到底有什么药方啊──这可不像上次的狗洞事件,随便拿一个成语就将妖孽打发掉了。(妳确定当时妳有打发掉他?= =)
「疏红,先帮我顾一下香,我离开一下。」顾香的湖绿突然站起来,苍白着张脸对旁边的丫鬟说,一手还捂着肚子。
「喔,好。」丫鬟见她脸色不太好,赶紧应了声接替她的工作,湖绿则急匆匆地跑走。
呃,她该不会是肚子痛吧?听到湖绿的声音,熙歌分了点心。
肚子痛啊……灵光一闪,熙歌瞬间想起了什么,右手握拳击掌。
对啊!我怎么没想过还有这个办法!于是她看看围绕在周围的丫鬟小厮们,最后向一个才刚入府没多久、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年幼小厮走去。
嘿嘿嘿嘿嘿……那名小厮看到熙歌的狞笑,忍不住抖了抖,转身想跑,却被熙歌一手拉住。
「别急着走嘛,我有事拜託你。」熙歌的笑容渐渐扩大。
「熙歌姊姊妳想干麻?别过来啊啊!」拚命摇头。
好可怕啊啊啊──

「二少爷,香烧完了。」接替湖绿的疏红喊道,原本因等待期间枯燥而开始闲话家常的丫鬟、小厮们立刻连声响都不敢出,屏息以待观看熙歌和越荣如何较量。
「好。请两位先后来发表药方及医治方法。」宋清怀道。
宋老爷看了看附近,皱眉疑问的道:「熙歌这丫头跑哪去了?怎么时辰到了反而没个影?」
越荣起身,「姑娘她──不会是反悔了吧?」斗笠下的双眼厉光一现。
「虽然熙歌的胆子小,但依我对她的了解,她不会临阵脱逃的。」宋清怀的语气不容置疑,越荣一挑眉。
宋老爷和夫人面面相觑,互相交换了明白的眼神,默默叹气。
唉……这孩子怎么老是说不听呢?人家的心思根本没在他身上啊!即便熙歌的个性不知怎么的有点改变,但是他们看的出来,无论是现在的熙歌或是以前的熙歌,恐怕对他都没有那种意思。
「我没有逃跑啦──」熙歌跑到宋老爷面前,手上还捧着碗,「我只是请小六子陪我去取药材而已,你说对吧?小六子。」
小厮默默的跟在她身后,脸色灰败,垂头丧脸,衣衫不整,活像是被谁姦──咳,非礼了似的。
宋清怀见了这幅景象,也不禁感到困惑,不过眼下是比赛的事情重要,于是他清了清喉咙,说:「那么,请越荣越神医先发表,您意下如何?」
越荣颔首,「非竹。」
带着斗笠的男子立马将一包东西交给越荣。
越荣打开包袱,取出所有的药材,并一边讲解:「越某使用的是羌活的根及茎的部份,用以止痛;见这个病人痛苦难当、伤口处不但肿起还发黑,想来是叫毒蜂给螫了,所以我加入淡豆豉的种子,可以祛毒,紫苏叶也是这个功用,而且其药性温和,较不会伤身。」他将所有的药材捣成粉末,拿给宋清怀。
宋清怀把磨好的药粉凑近鼻,以手搧闻,不得不佩服:「的确是好药方!」
原本已经建立起自信心的熙歌闻言垮了双肩。
要死了──我怎么忘了老斗笠是神医,他不一定会同意我的说法。可恶啊!前熙歌,都是妳害的啦──要借我身体就借,干麻把妳的医术也一併带走啊?(前熙歌:又关我什么事= =)
熙歌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将那碗端到桌上,深吸一口气:「这就是我的药方。」语毕,打开碗盖。
众人围上来,疑惑的指着这碗「药汤」问:「这是什么?是用喝的吗?」
那名陪熙歌去找药材的小厮掩住了脸。
熙歌脸色严肃,双目炯炯地道:「这碗,比有丹药之王的灵芝还珍贵,它只用了一种东西。它的名字有很多,雅名为「香」。它的功用有很多,假若放了太久而不用,可以拿来浇花、浇菜,保证花儿长得比宫里的牡丹还艳上几分。」
小厮开始打哆嗦。
越荣蹙眉。他行医多年,从未听过如此神奇的药材,难道是自己见识不够?看来还是小看了曲姑娘,她毕竟是他的女儿啊!
「我说熙歌,妳就别卖关子了,妳就直说是用了什么药材吧!」宋老爷摸摸白鬚。
「我闻闻。」宋清怀捧起碗。
「哎!最好不要,这药性烈的──」熙歌还来不及阻止,宋清怀便将它凑近鼻子,然后很快地变了脸色。
见他神情古怪的转向自己,熙歌乾笑:「啊哈哈,就是『尿』嘛!」
得到答案,众人皆是瞠目结舌,嘴巴都张成了O字形。
越荣怒气沖沖的一击桌:「妳竟敢耍着越某玩!」
宋老爷见情况不妙,赶紧用手一拍下巴,迫使自己的嘴合起来:「熙歌啊!妳怎么用这、这什么来当药材?」
熙歌心里抖了抖,可是一想起如果不讲就要任那老斗笠宰割,还是壮起胆子问:「我看这位被蜂螫伤的叔叔的打扮像个猎户,你们说,猎户是干什么的?」
「当然是上山打猎。」一名丫鬟回答。
「这就对了!」熙歌打了一个响指,「山上人迹罕见,也并不是每座山都会有像越神医準备好的药材可用,像是叔叔这样的猎户也不见得能及时下山求医,如果是这样,那又怎么办?」
宋清怀突然间明了熙歌想说什么。
「我听爹说过,尿可涂抹在虫咬的伤口上减轻痛苦,你们想想,我们身上不一定时时随身带着药材,但是尿却是人人都有的。并不是珍稀的才能算是好药材,药材再多,危急时不在身上也没有用。天下药材如此之多,谁又能担保能把每一样药材都放在身上?你们觉得我说得如何?」说完长篇大论,熙歌简直要为自己惊天(推荐阅读:我刚嘿咻了,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地、泣鬼神的好口才痛哭流涕了。
哇哈哈!我说得真好啊!这下子你输了吧!老斗笠。
越荣与熙歌对视良久,叹道:「……越某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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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野外被蜂咬千万别用本文中胡诌的偏方……这只是小说

<23岁快递小哥楼道猝死,不抽烟不喝酒,医生 这两件事害的
p>上卷【第十三回】 -------------------------
时间:我还是不知道这里的时间 天气:没注意。 心情:惊!o0o
大事件:传说中的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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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是个老套的开头。不过,用在咱们的主人翁──熙歌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继讨教医术事件后,熙歌面临了她此生最大的危机。
「熙歌,妳愿意随我进宫选秀吗?」有一日,熙歌悠闲的哼着小歌时,一直静默着的宋宁妍忽然冒出这个问句,微微笑着,像极了一个天底下最宽容的主子施予恩惠时的模样。
「啊?」熙歌顿时一愣。
什么?同胞,妳刚刚说什么?熙歌暗问,显然是逃避现实的想法。
「我说,妳陪我去选秀,如何?」宋宁妍温柔地笑。
我汗──这是什么鬼发展?哪有路人甲跑进宫里跟后妃搅成一团的啊!而且看这个情形……熙歌上下打量宋宁妍,接着推断:宋宁妍肯定会入宫的。话说,宫斗小说里的女主角无不是踩着鲜血朝皇后之路迈进的,我可不想同胞也踩着我的鲜血前进啊啊!重点是,流在我身上的路人甲之血千千万万不可以和其他无辜太监、宫女的血混在一起!(这不是重点吧ˊˋ)
当然,熙歌不可能把她的想法全盘道出,只能照着「表面看来无害呆傻好骗的丫鬟熙歌」的说话模式发展:「能陪姊姊进宫选秀,是妹妹的荣幸。只是,湖绿是姊姊的贴身大丫鬟,为何不找她呢?」低头,敛眉,全然一副标準的忠心丫鬟形象,熙歌的内心却是哀号中。
「妳不想陪我选秀?」宋宁妍蹙眉。
「不是的,我没有这个意思,姊姊对我千恩万惠,熙歌又何尝不想陪姊姊;然而湖绿做事谨慎,这是熙歌比不上的。熙歌虽然没有进过宫,多少也听过关于宫中规矩较宫外多的传闻,熙歌是怕坏了姊姊的大事,所以……」语气里带着一丝委屈。
我说湖绿,我绝对不是故意陷害妳的啊;虽然妳就是一副炮灰形象……噢,总之我不想进宫,我可不想和其他宫斗小说的女主角一样,就算不与人争还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妹妹。」宋宁妍握住熙歌的手,认真的注视着她:「要是我不信任你,又怎么会把客栈和逸翔等重要的事告诉妳呢?我对妳完全没有任何秘密,休要妄自菲薄了。」说到苏逸翔,宋宁妍的眸子黯了黯,可能又忆起了以前的事情。
第一,那是因为妳需要人帮妳传话经营客栈。第二,那是因为妳避也避不了,乾脆公开给我知道妳和腹黑胞夫的事。第三,妳敢说妳对我完全没有秘密?那妳怎么从来没有向我坦白妳是穿越来的?好吧,虽然我早就知道了。
「姊姊……是熙歌错了,我知道姊姊对我很好,我不该这样说的。我愿意陪姊姊去选秀。」抬起头,泪光闪闪,熙歌却是另有打算。
说不定……可以趁这个机会逃离皇宫跟尚书府?这个想法一浮现,熙歌目光炯炯──不是泪光,而是精光。

如同其他典型的穿越小说一般,熙歌踏上了入宫选秀之路──呃,正确来说应该是陪人入宫选秀之路。
这是熙歌第一次见到所谓的巍峨的古代皇宫。琉璃瓦、飞羽檐,一切是那么的新鲜,只是无论再怎么雄伟的景色,她的兴致也在轿子摇摇又晃晃之中晃光了。
熙歌不知道宋宁妍到底是怎么调适好心情来参加这次选秀,毕竟她跟苏逸翔之间的恋情是这样的轰轰烈烈。
难道同胞以为腹黑胞夫是皇帝?熙歌不雅的搔搔头,头上属于作陪丫环的点银钗子晃了晃,看得旁边负责教导秀女们礼仪的嬷嬷差点昏倒。
唔,不可能啊!虽然这种剧情在小说中有90%以上的发生机率,腹黑胞夫不肯道明来历的神秘模样也很符合,但是皇帝没这么闲吧?还出宫替同胞解决倒店危机,这不太像是吃穿不愁的皇帝会做的行为说。呃啊,脚好麻啊。熙歌弯腰搥搥腿,露出一种既痛苦又享受的複杂表情。
好麻好刺,可是又好舒服……
宋宁妍见嬷嬷的脸上几乎快掉下三条黑线,赶紧拍拍熙歌的肩提醒她这里是宫中,眼里却藏不住笑意。
依她看,敢在教导礼仪的嬷嬷面前大剌剌脱鞋搔痒的,大概只有熙歌了吧!虽然她似乎是想什么想到恍神,以至于忘了现在是教学时间。
「啊?」熙歌回头,看到嬷嬷不善的脸色,愣是乾笑了两声,学着其他的作陪丫鬟收敛表情,学着皇宫礼仪。
毕竟她们的主子都是待选的秀女,都可能是皇宫将来的主人,作为丫环的她们,有很大的机会随主人入宫,礼仪不学着点怎么行。
「宋小姐走得相当好,步子不躁不慢。」一位教仪嬷嬷击掌称讚,这声讚美立刻招来其他秀女锐利探索的目光。
这是当然,同胞可是无所不能的穿越女呢!熙歌心中升起了一股自豪感。
不对,我骄傲个什么啊!喂喂喂,明明被称讚的是同胞,各位小姐们别用这种想将同胞和身为她丫环的我一併拆吃入腹的眼光看我好不好?这是连坐法吧,这样太不公平了!
「谭小姐的动作高贵优雅,是标準的礼态。」教仪嬷嬷叹道,秀女们立马转移目标,让熙歌鬆了一口气。
依我看来,后宫的明争暗斗有一半都是妳们这些教仪妈妈们称讚出来的吧!妳们真的很奇怪唉!干麻那么吝啬,一人各给一个讚美不就得了!如此一来就谁都不得罪了,难道妳们从来没想过替这皇宫减少一点宫女、太监的陈尸数量吗?我承认要想讚美词的确是辛苦了点啦,不过相信在宫中已经待了数十年的妳们一定办得到!办得到睁眼说瞎话,瞎眼说真话,或是瞎眼说瞎话!
教学时间后,是秀女们的自相残杀──呃,是交流情谊的时间。
「请问妳是哪来的?我是谭瑀思,十八岁,我的爹是正四品上的中书侍郎。」一名约莫清丽可人的少女盈盈走来,友善的对宋宁妍一笑。
宋宁妍嘴角一弯,熙歌知道那是有点防备的表情,就听她说道:「我是宋宁妍,爹任正三品户部尚书。」
「那我可以称妳为妍姊姊吗?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儿,我也没有其他的姐妹……」谭瑀思低头,看起来楚楚而落寞。
宋宁妍心里冷笑了声,表情却益发温柔:「可以的,那么我称妳为思妹妹,好不好?」
谭瑀思惊喜的抬起头,激动的握住宋宁妍的手。
「太好了!我还想这段时期里肯定会很无趣的,现在有妍姊姊相伴,瑀思再也不会寂寞了!」
宋宁妍展颜一笑,似是应和着她的话。
明明是幅温馨的景象,熙歌顿时起了一整身的鸡皮疙瘩。
好、好可怕啊啊啊!这根本是标準的宫斗小说剧情嘛!嘴角抖了抖,看着谭瑀思的丫鬟也用跟她家小姐一样的眼神盯着自己,熙歌只能无言。
学一句宫斗小说中女主角的独白:深宫中,是否真的存在着最纯粹的友谊、亲情、爱情?我又该如何在这暗涛汹涌的心机算计中自保?
最后是路人甲的自白:深宫中,是否真的存在着最安全的路人甲栖身之地?我又该如何在这暗涛汹涌的心机算计中扮演好一个最称职的路人甲角色而不被砲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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