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妻子的鲜花

4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忽然心血来潮,去了一个我根本不清楚为什么要去的地方。在那儿,我因为一个小小的偶然事件而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子。那女子长得阳光明媚风采照人,一下子勾去了我的魂儿。我认为这绝对是命运的有意安排。她叫白玫,跟我一样也是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不难想象,我俩很快就黏糊得掰不开了。那阵子,我如痴如醉,灵感泛滥,才华横溢,一首接一首的诗作涌出笔端,又一首接一首地发表出去。我的成名作《远乡的十四行爱情诗五首》就诞生于那个时期。我跟白玫的爱情结果是:我成了诗人,她成了诗人的妻子。自跟我认识的那天起,她再也不写什么诗了,而是全心全意地爱我。当然,她仍喜欢谈诗,还算个相当不错的诗歌鉴赏家。我俩的情书全用诗体写成。我想一旦我的名气再上升一截,我的诗体情书就会出版畅销了。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将她调到我身边在那时,调动工作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双职工想生第三胎。为了将白玫调进市里,我跑瘦了腿磨肿了嘴。不过,总算把妻子调来了,我俩兴高采烈地过了一礼拜新婚般的生活。然而,自她到新单位上班那天起,我俩的苦难就开始了。她原来的工作是在政府部门,给领导当秘书,天天都受人尊敬,现在却让她当那该死的营业员,而且常因完不成任务而罚奖金扣工资。所以,在她每天下班回家之前的那几分钟,我就有一种地震前的恐惧感。她不再是那个爱诗的至纯至情的女孩子,而成了一个凶悍泼皮的母老虎。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我这个丈夫的无能,不能给妻子以幸福。我只好硬着头皮听她的发泄咒骂,听她以威胁的口吻说要弄个原子弹把这个城市夷为平地。我只能一边做饭洗碗一边听她的血泪控诉。当我忍受了一个礼拜到了极限时,就跟她大干一场,把世界上最刻毒的语言都兜出来。若还不过瘾,就辅助以轻量级的拳脚。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好多天缓不过气来。离婚书也写了一厚沓,装订成册完全是一部愤怒的匕首般的杂文集子。但我们终究没有离婚,一是因为我们的婚姻毕竟有爱情的基础;二是因为我们没留神却合作了一个孩子。在弱小的孩子给我们带来不曾有过的劳累和沉重期间,我俩只能相依为命携手长征。我当然无法写诗,要写也只能写:啊,尿布哦,大便当孩子进了托儿所我们稍有空闲时,空闲时间再次被争吵占领了。争吵也只有一个内容:她的工作问题。不长时间,我的头发就开始变白了,真正是人未老而鬓已秋。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最宝贵的生命已经成为我担负不起的沉重的包袱。我想惟有死亡才是根除这种灾难的灵丹妙药,它能解脱一切,它能一了百了。当然我并没有死,因为有孩子。孩子怎么办我小时候就死了父亲,因此我深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多么苦难可我又无法忍受夫妻间这种非人的折磨。他妈的,难道就没有一丝阳光注入我们这阴暗潮湿的家庭之地吗奇迹出现了,事情发生在春天的某个日子。那是礼拜四的下午,我妻子的周末,她带着一种我们恋爱时的微笑回来了。我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她的脸颊顿时羞红起来,犹豫了半天才告诉我。原来,有个男顾客送了她一束迎春花,而她又不知道那人是谁,因为花儿是别的营业员转交的。我的脸上立刻不高兴起来,她以为我在吃醋,就要解释什么。我慌忙制止说,我也很高兴呢,这说明的我的妻子漂亮嘛!再说人家送的是鲜花,又不是牛粪。这也确是我的心里话,因为我招架不住了,我可以忍痛让别人爱走她。自此,每个星期四下午,也就是说,在妻子的每个周末,她都带着一束鲜花笑吟吟地回到家里。那些花儿各式各样,全因季节的变化而变化,都是从郊外新采来的。我想,这或许是某个大学生的浪漫行为,因为我上大学时,也给一位翘鼻子的书店姑娘送过鲜花。我妻子为了表示对那鲜花的满不在乎,就当着我面扔进拉圾堆。这绝不是她的本意,因为她完全可以让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回事嘛。鲜花出现在我们家庭,不能不说是一种危险信号。我本欲提醒她,但发觉没有这个必要。因为鲜花的出现使她恢复了先前的一切可爱之处:兢兢业业地领导我们父子俩过好小日子,抢着干家务活,整天谋划着给我添置衣服。而且开始打扮,又素雅又纯洁,既像个女学生,又像个家庭主妇。整夜跟我有说不完的话儿,给我说她碰到的一切有趣的顾客,再也不提她的以干代工有什么委屈了。当我俩绞尽脑汁也猜不出那个送花的是谁时,她高兴地说了一句非常非常重要的话:“有意思,生活真是有意思”我很有兴趣地告诉妻子,希望她尽快弄清那个送花人的真实面目。于是她每个礼拜四的下午就特别留心,用她那双乌黑的眸子扫瞄每一个走入营业厅的男子。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总是在她没留神的时候,由那位女店员转来一束鲜花,问那男子是何等模样,回答总是含糊其辞和带着某种些许醋意的神秘的微笑。妻子就有些不安了,说,搞得人家这么痴迷,又不能回报,实在是犯罪。我说你去爱吧,咱俩离婚得了。她说放屁,你死了我也不嫁人。我说在80年代,那个送你鲜花的人绝对不是个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者,他肯定有本质的要求。事情不幸被我言中。有一天,妻子神色不安地回来了,除带了一束白菊,还有一张鹅黄色的字笺。字笺上写道:“请明天下午一点在公园木瓜亭东第三只长椅上一会。不来也罢。”妻子绝对不去,但我做了耐心劝导,主要理由只有一个:权当改善生活呢。妻子总算答应了,并且,我俩还准备了对付那男子的台词。那天的公园阳光很好,风景也相当媚人。白玫坐到指定的凳子上,我则躲到隐蔽的远处。我发现妻子像受刑似的坐在那儿。时间已超过了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学生和三个拖儿带女的老太太到她身边坐过,再没有出现其他人了。在返回的路上,妻子说,有三个男人神色不对,其中肯定有那个送花的人。我说不是三个,而是30个300个甚至更多,因为男人见到你就自然联想到鲜花,因为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美女好看。妻说我是拍马屁,我说这是惟一的优点。当天夜里,我改写了一首诗:花儿们都到哪儿去了花儿们都被小伙子摘掉了。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小伙子们都给姑娘献花去了。姑娘们都到哪儿去了姑娘们都嫁给丈夫了。丈夫们都到那儿去了丈夫们都给妻子采花去了。读了这首诗就会明白,那个给我妻子送花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海桅。海桅正是我的笔名。当我知道送鲜花不可能成为永远的秘密时,我就趁早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白玫。她有点生气:“你干吗要说出来”稍顷,她又说:“其实,我早就知道。”静默了好久,她摸着我两鬓的几绺白发,深情地说:“真对不起,真没想到我害得你费了那么大的心……我会让你的头发变黑的。”诗人和她的妻子拥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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