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红豆》情

  夜又深了,我已经失眠两天了,每当我失眠,都会听王菲的《红豆》,每次都是听着听着睡着了。可是这一次,却是听着听着流泪了。
  
  遇到你,是在几年前的夏天。我拖着行李来到那个青花一样美丽城市,满街的霓虹蜿蜒的延伸着,通向那个未知的远方。我拿着地图东南西北通街乱闯,路痴的我已经在同一个区域徘徊了不知多少次了。
  
  我欲哭无泪。但我挺住不能流泪,幼稚的我怕人贩子看到我哭后把我装麻袋里卖了。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妈妈说过,女孩子在外面不能轻易相信别人,于是,我不敢向任何人问路,仿佛路上都是带着人皮面具的狼,随时会张开血盆大口吃了我。
  
  当我走到街角时,一个女生用我未曾听过的口音跟我说话了,问我是不是去学校,我抬头防贼似的看着她,她拉了一个比我的还大的行李,一脸疲惫,仿佛二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看这样子,倒不像坏人,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相信她。她被我警觉的眼神吓的尴尬了,我不好意思的收回目光。告诉她我是去那里的,但我不认识路。
  
  她友好的带着我一起走了,显然,她比我老江湖多了,我们走到一个公交站牌下,但我不好意思问她我们要坐几路。眼角偷偷的望她几眼,这个女生算不上沉鱼落雁,却有一种强烈的气场。心里一阵唏嘘,仿佛告诉我我将和眼前那个人发生许多不平凡的事情。
  
  上了公交,末班车总是很挤的。我们一直被人挤到垃圾箱边上,密集的人群使得我们紧紧贴在一起。我怕生,一直都没有说话。她看了我几眼,终于说话了,问我家乡在哪里。我们便开始了不流畅的对话。对话中,得知她叫X,家乡在上海,我们还是一个专业的,说不定还会是一个宿舍呢。我的预感开始成现实了。
  
  说快不快说慢不慢的,我们到站了,那是最后一站,大学城。要在这么大的校园里找对地方登基,对路痴的我来说又是个头大的事,反正登基的地方只有一个,我就一直跟着她。原来学校安排宿舍真的是根据专业的,那我们就理所当然的住在一起了。
  
  经过这件事,我就把她当成朋友了。第一个晚上,我们就聊了很多,话匣子一开,什么都来了。高中时逃课去吃肯德基,初中时拿篮球砸老师,小学……幼儿园都快翻出来了。其实,人与人之间交往最开心的时候就是那个时候,因为彼此都为发现对方的缺点而且对对方都有一定的好奇心。
  
  很快就军训了,我们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餐,一起迟到,还一起罚站直到晕倒。命运要安排两个一起的时候,真是什么都给弄个一起的。当你们缘分已尽时,你要和人一起,人都刻意避开你,不过这句是后话。
  
  开学了,我们仍旧是一起的,后来还一起面试过音乐社。记得她当时上场,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了一首《红豆》,唱完,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虽然唱腔有缺陷,但礼仪方面却让评委赞赏不已。最后,她破格入了社。我对社团什么的也没什么兴趣,只是陪她一起去,闲着也是闲着。
  
  那晚上,我们很开心,我玩笑的说,《红豆》可能会是她的成名曲。她仿佛恍然大悟,大加练习唱《红豆》,每天早晚各两遍。后来到KTV,都是必唱曲目。
  
  酷狗中,又放起了那首《红豆》,唱了十年的歌依旧如当年那样红,经典歌曲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即使是天后老了,也会有年轻歌手接着唱的。这就像我们的友情一样,即使我们多年未见,某一天,拿起电话,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说话方式,客套什么的都省略了。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不过,谁说没有永垂不朽的?有,就是我们的友情,而且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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