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自传】零乱的色感悟人生

梅竹一水

五六岁的孩子,就知道玩。我在老家总爱拖住莲莲玩,不是撵她跑就是背着她转,不是惹她笑就是害她哭,不是她在我这里我必定在她那里。

夏日傍黑大家都吃完晚饭,老婆孩子好凑在街上纳凉,有一种游戏是这样:四五个孩子伸出手各放一个手指头在大人手心里,大家齐声喊“豇豆绿豆,嘎巴一扣”。看看谁的手指被大手抓住,也就是看看谁逃得快,被抓住手指后,逃出来的孩子就齐声喊:猜百猜,摸不猜,摸摸哪里再回来。大手掌会说一个地方让你跑去摸一下。比较容易的任务多是:你去摸一下屋边上的树再回来或是你去摸一下莲莲的头再回来。而比较难完成的任务是你去摸一下狗牙再回来或是你去摸一下大爷的屁股再回来。此种情况一是让狗主人抱住狗嘴用手指轻点一下亦或是假装从后面叫一声大爷再顺手捏一下后裤臀。

莲莲比我小一两岁。她与弟弟是龙凤胎,她是姐姐。据说她妈喂奶时多是少给她吃些的。她可能也愿意跟着我玩,我一叫她就快跑过来。如果夏天下了雨,如果再没有其他小孩,我会和莲莲赤着小脚丫先在水沟里砰砰一会水。接下来我会用泥巴建一座城堡,莲莲给我找泥,合泥,搬泥。硬的泥巴用来建城墙,盖大宅,修大桥,铺公路。软的泥巴用来粘和裂缝,修补接头,浇筑整合,加固强度。一切按照城里的摸样仿造。莲莲卖力的帮我还问哪里是我家。我告诉她:这里也有你的家,你自己挑一个?要不这个城都给你算了,要不给你这一间和我挨着。

莲莲笑起来没有声音也不用声音就如诗如画有音容如花如景有心声。

路尽知短

从城里回老家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出城走河崖,二是出城走大路。

小的时候,我不一定因了什么事回城又不定因了什么再跟回来,反正总是来来回回。除了年底坐上父亲掌舵的“二把手”独轮车被推回去就是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前大梁上被送回去再就是跟一两个哥哥走回去。多是走回去。

出门向北过了西北城墙上一根黑乎乎的铁筒子就出城了。走大路近一些,大路是一条可以走马车路,一些些纵向交错的车辙常年立体雕刻在路面上。辙的底部有大马车轮胎的印记,辙的两边粘泥与车胎一次次摩擦又黑又亮,辙的边缘翻出凝固的浪花花边。不同的季节出城景色是不一样的,路的两边青草疯长的时候田里也是大片的庄稼。路边的青草求爱的时候田里的庄稼也在求偶。路边的青草泛黄结果冬藏之时庄稼地里也在收获又有孕育。我走在大路上回老家的时候也有很多人离开老家向远方去。若极目远望,我还在同一地方。但那个点是如何变成一条路的呢?

回老家要经过几个村子。通常村口不是有几条狗就是有一群玩耍的孩子,因此每次过他村的路总有几分危险。狗叫的时候狗撵的时候狗咬的时候我就要快逃又要蹲下做拿石块状又要给自己壮胆但多是被保护。当面对一群玩耍的孩子时却是做不敢出声状而低眉快走,在他们的地界上,城里的孩子一眼就能看出来。那种嫉妒羡慕恨还略带嘲笑的眼光很是瘆人。如果碰上记着上辈村仇的人要报仇就更要落荒而快跑,一顿臭骂在身后时我才敢小声骂出来:狗日的。

如果这次决定走河崖就要出门斜向东北方。每次回老家事先商量一下是必须的,当然我没有参与权决定权。从大石桥直接上河崖,那时自行车也很少,走河崖的人就更少,就是远一些但父母却怕我们下河贪玩耍而忘了回老家因此从不建议我们走河崖。河崖领子两边是一堆堆棉槐,弯弯曲曲的路面随河流淌成型,白云蓝天倒映在河面上把河画成一幅画,各种各样的花草装扮着河滩发出阵阵香味引得蜜蜂蝴蝶麻雀乌鸦飞虫苍蝇蚊子成为一家子而蚂蚁臭虫蚯蚓地蛇也来回寻访探究为明天。我们撒欢地在河崖上跑,看见在大路上走的人也能看见在村头玩耍的一群孩子却是轻松走过。

到老家村头就要下河崖。顺一条沿着湾形成的小路向西北走,老家在村西偏北方向。正屋是三间小草房是爷爷分家所得,两间东屋是后建的,院子的南边西旁是猪圈,东边是过道西边是大爷家,南墙边上有两棵大梧桐树。院子的门是有过道屋的那种,每次回老家门多是锁着的,是一种极简单的锁,而且开锁的工具就在门框上挂着。这种情况我们多是把随身带的东西扔过墙去丢进院子就东西南北的四下找奶奶去了。

小时候回老家总觉要走很长的路,现在“小时候”在不知不觉中走完了也没发现路有多长多难走。

肥美时代

六七岁的时天生两大特点已经很明显。一是少白头,二是胖。

那时的少白头叫“参白头”。参白头不美,而且是医学难题。但肥胖在四十年前却是好事,被说者听后多会得意洋洋。

在老家跟奶奶外出,相熟的人打完招呼多会加上几句:你看你家三,胖乎乎的,多好。潍县城的人就是享福。奶奶马上笑笑说:这孩子能吃,吃的奇多。我听了多是有脸似的紧拉奶奶的手斜着身子一只脚离地叫着:快走。

爷爷也经常摸着我的头喜悦着说:这孩子能吃就长不矮,尖头顶。

从小我就记得我在人群里是一个不瘦的人。但得意了没几年,胖就成了负担,肥就成了缺陷。而最可怕的是后来我发展成在人群里看上去是很胖的人了。

零乱的色

小时候还玩一种叫“打王八”的游戏。

五六个小孩子凑在一起,用大小不同的砖块立在地上,前方中央是“王八”,两边各立一块叫“侩子手”,后边则是“打手”,“判官”,“军师”,“县官”和“看客”。在划出一定的范围距离后几个孩子轮番用石块向目标投去。先打的准头又高的孩子多打在远处的但却是最大的“县官”,把握不大的孩子多打近的“打手”和“侩子手”等人物,最后剩下的孩子只好把自己打成“王八”。这其实就是根据自己实力选择社会角色的过程,也就是人生最初的定位。当所有角色选好之后,县官会大喝一声道:侩子手。“有”,两个侩子手齐声回道。逮起王八来扭一扭。侩子手一边一个抓住王八的胳膊来回晃几下,算是一个惊吓。然后县官和军师等人开始商量着给“王八”定罪。当然是“莫须有”的罪名,每到此时,我总是有一万个理由翻案,但游戏规则如此也只好任他们去。还好我演的很认真,而且戏刚刚开始,一场一场的好戏还在后头。

小时候在老家对甜食十分向往,糖块是过年才有的点心。因此,玉米秸秆和高粱杆常常被用来当做甘蔗食用,但还有一种叫做“茅根”的根茎植物是甜的,冬天闲时常常去挖来解馋。

村西外有一道围子墙看上去十分古老,是旧时村与村的防卫墙,上面杂草丛生裂痕斑斑处处虫洞写满委屈。冬天是茅根的成熟季节,如果从地面上找到它枯黄的尖尖的微卷的叶子,下面必是长长的一节节的白白的甜甜的带着细细茅根的根茎。从外面把土刨开就能看到它生在土里的立体剖面图,小心的如挖人参般取它出来,马上用手撸撸两把,回身斜躺在围子墙上迎着太阳把茅根塞到嘴里用力嚼了又嚼吸了又吸。只是厚厚的围子墙越来越薄到最后就没有了我现在才意识到是不是晚了点,为了一点甜头不会是我破坏了历史吧。

生产队时期每逢过年队里都要自己杀猪分猪肉。

先选定村里几户猪养得又肥又大的人家说好,从外村请来一个屠夫,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本村人,再烧开一大锅热水,闲人们围一个大半圈在案子边上时就开杀了。

首先把猪的四腿两两绑好抬到案子上,屠夫双臂高举一粗大木棍全力猛轮向着猪头的大耳根砸去。砸的准,猪一声不吭就晕了。砸的不准,猪就撕心裂肺的狂叫,众人一片呼声,屠夫就没面子的再砸一下。然后这屠夫马上拾起尖刀找准猪的咽部狠劲刺下去,多是手的拇指也进去半边,再猛地抽出刀来,地上放一大脸盆,一会儿猪血就满了。众人多是又一片呼声,据说杀猪时猛敲它一大棍的目的是让猪的心脏提到嗓子眼好让刺进的刀捅到心脏上。我想这大概是早期的人道主义在农村到具体实践吧。接下来就是除毛,扒皮,开膛,剔骨,分割。这些活下手帮忙的人就多起来了。最有意思的是扒皮,先在猪腿前部捅一眼,然后向里吹气,等死猪鼓起来皮就好扒了。最恶心的是弄死猪的下水,这活没人干。不过,一套猪下水就是屠夫的报酬。

猪肉是按每户的人数分而且肥瘦搭配好。如果有人家今年分的猪肉瘦一些就有大意见,那年代油水少都想要点肥的肉吃。

爷爷有一个小锡酒壶。每逢有点可口的酒菜时爷爷也是喝一点小酒的,爷爷先把散酒装进锡酒壶里,再倒满一小酒盅,撕一小块月份牌纸放在小酒盅里露一尖尖用火点着,纸着了酒也着了,用手拿小酒壶在蓝色的火上燎酒,等锡壶里的酒发出响声,把酒壶往着火的酒盅上一蹲,再把小纸片扔掉,再把酒盅里的烫酒倒进酒壶里一掺,热呼呼的小酒就开喝了。爷爷没有喝醉过。可口的酒菜也不常有因而也不常喝酒。

大姑家的小表姐放假时也来住姥姥家。记得有一年暑假小表姐来时她穿一大花裤衩子上穿一无袖衫。她躺在炕上假装睡觉,我则假装偷偷开门后伸手慢慢去退她的大裤衩玩。但让我不明白的是为何总是在我刚退到肚脐时小表姐就醒了并一把连同我的手一起抓住,然后就开始新一轮的假装游戏。为何不猛地来一下,不会吗,真不会。

年节时我也有去姥爷家小住。舅家有四个女儿,大表妹经常拽住我一起玩。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来呀,来啦呱。倒是现在多不见面了,见了也不再啦呱了。

过去了我

我在努力撕碎自己,还原过去的小我,旧我,智我。但我发现过去的我没有了,不完整了,我有去过过去吗

霍金在自己的世界里设想了一个疯狂科学家的悖论故事,以此证明人是不可能回到过去的他说:一位科学家看到了一分钟前的自己并开枪杀死了一分钟前的自己。那么,霍金问道:现在的这位科学家是怎么来的呢?因为这科学家在一分钟前就死了。

这是个悖论吗?我听完之后就笑了,一个供霍金自娱自乐的笑话而已。我想了吗,这位科学家有分身术吗,他看见的是并行宇宙的另一个自己吗,并行宇宙是不并行的吗,这是回到过去真正意义的时间旅行吗,难道回到过去的不是科学家本人吗。

科学家回到过去做时间旅行怎会看到一分钟前的自己。他回到了自己的过去开枪是自杀。这没有疑问。

在一个极近光速运动的物体里,你的时间会变慢。当你再出来时,你就是在做走进未来的时间旅行。霍金这样说。他认为人是可以做走进未来的时间旅行的但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难道光速是恒定的吗,宇宙间有一个标准时间作参考吗。如果光有速度,就一定有比光速更快的物质存在。如果光速是宇宙间运动最快的物质,它就没有任何时间性了。

时间是物质的。因此时间又有其物质属性,他随物质运动的快慢有不同的表现。汽车,自行车和人全速前进向同一个目标,难道先到的汽车是进入了行人和自行车的未来吗。那么,行人和自行车无法到达目的地了吗,他们到达后又是进入了谁的未来。

时间不是一个统一体,宇宙间没有相同的时间标准。百米比赛是一个忽略了很多重要因素的片面结果。

世界是物质的。这没有疑问,所谓二元世界就是有形物与无形物的世界。

无形物就是物质分解到最后的物质,即精神。这符合世界的无限无尽无穷无极原则。

我想,物质分解到最后的“精神”是比光速快得多的物质。因此,

如果你不能完全回到过去和未来旅行,是因为你还没有完全彻底分解到最后。

我还原不了过去,我找不到过去完整的我。接下来,

我是不是继续把我自己撕碎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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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城之前

大约是冬季,大概能回城,或许该回城。既能又该,

回城之前的那个白天,我忘记了我有没有仔细想过了。我忘记了有没有跟我老家的小同学伙伴道别了没。有没有跟我的老师说再见。有没有跟我老家的那些大爷大妈大哥大姐告别了没。我到底有没有一边撵着莲莲一边跟她小声说好让她停下来跑慢点听清楚我要回城去上学了。莲莲大概也没有来送我更没有送我什么礼物了或许她还以为我失踪了便从此消失了不必再记起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叫她不忘记。这件事,我喊莲莲时跌落翻滚的那段河崖不记得,我与莲莲在雨中合建的那座泥巴城堡也不清楚。

我没有答应过谁,也没有承诺过什么。回城之前,我大概在老家的场院里玩了最后一次“滚铁环”的游戏。也与小伙伴们一起玩了“跳房子”的游戏。还玩了“倒拐”的游戏。莲莲最喜欢与我玩“翻面条”的游戏了,她一边翻一边把小手指伸进我五指敞开的大指缝里。

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我依旧是早早睡下,依旧是不知何时就听见了爷爷奶奶在议论村里的闲事,队里的怪事,七八家子的长短事,依旧是一睁开眼不是看见爷爷对着煤油灯点烟时映在墙上的大黑影就是听见爷爷抽烟袋时的香甜满足感,也依旧是醒来时奶奶做早饭的风箱声和满屋水汽与烟气,

回城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从此就告别了蓝天,白云,青草,绿河,黄土,果实,小鸡,鸭鸭,小狗,小猫,小飞雀。

回城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从此就进入了一个垃圾越来越多的时代,

回城之前我根本不知道童年结束,还会慢慢长大,从此便有梦有烦恼了,而且越来越多,

回城之前我更想不到的是我身体的某个地方力量越来越强越来越硬而且没完没了,它像一位老者告诉我不能停止前进但没有告诉我如何前进,它像一个梦冲进我夜里的生活却永远不在阳光下与我约会。或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吃了那么多饭,就为这!

回城之后,我就能天天与父母在一起了。还有两个“打”我的哥哥。

一年复读

回城的第一件事就是父母讨论我是该上二年级还是再读一年级,讨论来讨论去决定我重装上阵再读一次一年级,因为可能在老家学的课与城里不大一样。这事我没有参加意见,父母之命,命运之令。

因为是复读,学的还行。我记得最有意思的事是读课文时我是“唱课文”,就是把声音拉得很长的那种读法,有时还摇头晃脑,一副老先生样子。幸亏一年级的课文没有太长的,否则,同学和老师就笑死了。这是我最早认识到的城乡差别带给我的尴尬,这个小毛病改了大半学期。

那时的小学是五年制(我等于是六年制)(后来小学毕业时不知啥原因又拖了半年)。整条街上的孩子组成一个班,下学上学大家合伙一起来回。有事没事大家堆在一块玩耍。男孩女孩大家不分你我热闹。

学校的样子记忆清楚。全是那种旧式的小灰瓦出厦的大台屋,房梁一抱粗,立柱一抱粗,青砖青石台阶,木窗木制大门。有正房有偏房,有前堂有后院。但学校的教室排列很复杂,不好描述。

我家距学校一条街的距离。回家的路上也看不到汽车和几辆自行车更看不到几个陌生人。但放学后第一件事就要先把书包放回家,一是丢包袱,二是让家里人知道我回来了。

那时大家住的全是平房。一条街的两边是住房,一个门洞向南向北伸去,不是叫李家大门就是叫张家过道。而且越往后地势越低,因次每逢下稍大点的雨都是住在最后的人家抗洪时间最长。我家住在据说是晚清时期一大户人家的养马场里,过道的一个分院住我们三户人家,北屋一家,东屋一家,我家是南屋两间半又是三家中地势最低的。屋后有小过道通往后面的人家,小过道是由我家的后墙和反方向街上过道里最后一家的后墙组成的,他家住的是高过我家一米多的大台屋,因此我们家四季前后不见阳光,从小就没有多少阳光照到我身上。其实没有阳光权也生得很阳光,我自己找我自己喜欢的阳光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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