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那些我爱过的男孩
1。我人生中与你未重合的三年与与你重合但被时光掩盖的三年 我清楚地记得,我是在升入小学五年级后调班与他成为同桌的,那个长着一双标志性的小眼睛,虎头虎脑的小男生。那时我也还是个小女生,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的眼睛很大很大。我还记得那次语文老师讲到歇后语“张飞纫针——大眼瞪小眼”时,我俩不约而同地转头看向对方,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他是个活泼调皮的男孩子,似乎很喜欢跟女生玩儿。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嫉妒,他带头叫我“大牛眼”,后来简化成“大牛”。我曾经一度接受不了这个绰号,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叫“大牛”,太难听了。可是,这个绰号却造就了我。可能由于我没有像其他小女孩一样因为被捣蛋的男生取外号而真正意义上的发火,这个名字反而叫响了。我的同学几乎都开始这样称呼我,时间一长,我居然习惯了。后来升入初中、高中,他们把这个外号带给了我的新同学新朋友们,很大意义上,因为这个朴实的外号,我很快地与别人打成一片。 仅仅因为这点我就应该感谢他吧,更何况他以强硬的方式闯入我的世界,带走了那个沉默寡言、自卑甚至内心埋藏着自厌情绪的我。他打开窗户,让阳光照进我的世界,从此之后的我,开始不同。 这个方式有点儿特殊:欺负我。与他同桌后无缘无故被说一句或者被来上一拳是常有的事,他的拳头真硬啊,淑女文静如当时的我也忍受不了了,于是我开始反击。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越来越伶牙俐齿,越来越假小子了。 起初我并没有因为这些改变而察觉到某些异样的情愫,直到班主任将我俩的座位调开。我几乎当场被震在原地无法动弹,心里的一角轰然倒塌。那一年,我十一岁。他也十一岁。 他成为了我一个人的心事。我常常在晚上偷偷仰望一会儿夜空,看着那么璀璨的深蓝色丝绒,怀念被他欺负但快乐得肆无忌惮的日子。 尽管那时还不懂得爱是什么,但已能隐隐察觉,爱就是他对你与众不同。但是我看着他与别的很多女生打打闹闹,看着他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心里自嘲地想,班里的第一名又怎样,班长又怎样,他对你与对其他女生是一样的。于是我装作无视内心那无名的抽痛与别的男生说笑,于是我不断地对自己说,忘了他。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来摆脱对他的喜欢,可我不知道的是,他一直是喜欢我的,而且比我还早。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收到他写给我的情书,那也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帮忙传情书的颖告诉我,他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我。 刹那间某些被我刻意忽略的细节潮水般涌来:同班女生管他要美少女战士的画片,他送出去很多,唯有最漂亮的那张谁要也不给,但上课后,他偷偷地问我,你要不要?我上二年级时,我们班的代课老师被调去教别的班,我跟几乎全班的同学在课间哭,无意中抬头见一个小眼睛的男生在我们班门口好像在看着我;六年级,我姥爷在我奶奶去世还没满百天时猝然离世,使我变得异常消沉,那段时间他紧追不舍地问我怎么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几乎把喜欢我这件事情昭告天下了,被蒙在鼓里的,只有我。那时我才恍然明白,原来那些青春小说里写的是真的,一个男生喜欢你的方式,往往是欺负你。 这是老天爷与我开的最大的一个玩笑,收到情书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另一个少年。 很久以后当我遇上那个我苦苦暗恋七年的人时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我说做朋友,你却非要与我形同路人。友情可以演变成爱情,而爱情不行,不成功也决不能成仁。 后来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我一个表弟的婚礼上。尽管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我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你再不是记忆里虎头虎脑的小个子男生,而是温文阳光的大男孩了。我们还是谁也没有说话,各自走开。也是那时我才听说你已经结婚了,再后来,你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打心底里为你高兴。 因着总是觉得没能坚持爱下去而对你有所亏欠的心也终于完全放下来。一直欠你的还有一句谢谢,谢谢你对我的改变以及给我的,你珍贵的时光。 2。他总是记忆里清瘦挺拔的纯白色少年,灿烂地一笑,摇碎一米阳光 我一直没告诉过他我做的关于他的梦。其中有一个梦让我筱然醒来,落下一地心伤。梦里的他轻笑着不经意地说,你也能这么淑女呵。 只记得是初中二年级某个喧嚣的午后,我看见了安静望向窗外的他沐浴在暖橘色阳光中的画面,从此,再移不开视线。 当时我是历史课代表,也是他所在组的历史组长。很多时候他吊儿郎当地抱着历史书过来,尖着嗓子嚷嚷着“背历史”,但基本上他都没能完全背过,我佯装生气地遣他回去重背。 我听说他一直喜欢着小学时与他同班的一个女生时被醋意蒙蔽了头脑,我要求看他的日记,他不让我便百般争抢,好像那是本来属于我的东西一样。终于在一次值日时我骗得他对我放松了警惕,翻开了那神秘日记的第一页。 只看了几行,那些少年隐忍的心事便足以让我怒不可遏。偏偏他还在这时冲进教室,夺过日记,留一个让我难堪的背影,愤然离去。 他已经从我好朋友那里知道了我的心事,可是他因为我看到了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对我发了恁大的火。沉浸在伤心里的我顾不得礼仪道德,反而生了比他还大的气,发誓与他冷战到底。那时是初二的夏天,我最最讨厌的夏天。 随后我在调座位时离开了后排,坐到了前排。也不知是不是距离淡化了愤怒与仇视,过完年开学后不久的一天,我值完日骑车回家,他跟在我后面,骑了一段距离后追上来,跟我说,年过得好吗?不是不惊讶的,他一直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我也曾在好朋友面前将他的骄傲批判地体无完肤。可是,他居然等我做值日,然后追上来跟我握手言和。 更让我惊讶的还在后面,我们去了二中的体育场,夕阳西下,聊了很多,但那些我都忘记了,记得的是他最后说的那六个字,我挺喜欢你的。 现在回想起来跟他在一起的日子绝对比静秋跟老三还纯洁。我们主要是以书信方式交谈的。内容也无非是问对方喜欢自己什么,说一些生活琐事。他写得一手好行书,如行云流水,潇洒俊逸。他送我两只鱼的水彩画,我送他绿贝壳。 除此之外,我们没牵过手,没再单独聊过天,没再一起骑车回过家。我们在一起但更像没在一起。 如果不是因为年少不经事,如果我当时叛逆地彻底一点,也许不会产生所谓的早恋犯罪心理,从而与他分手。 在那个不是爱便是恨的年纪,我们终是形同陌路。我霸道地让他烧掉我给他写的信,我也将他画给我的水彩以及他的照片一撕两半,丢进了垃圾桶。记忆里总有那么几个场景,我们迎面走来,看见对方立即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升入初三,他被分在89班,我在98班。第一个班和最后一个班的距离再次淡化了我们之间的仇恨。我听说,蓉以我为题写的作文在他们班当做范文念时,他偷偷地脸红了;我听说他的鸽子被父母放走后他一度消沉甚至想要放弃学业。我终于忍不住写信给他,劝他不要冲动。我不知道我的劝慰在当时他的心里起到了几分作用,但他终于在各方软硬兼施下放弃了辍学这种抵抗方式。现在想起来仍然替他感到庆幸,中央美院险些失去了一个天才。 有些事情当时我们也许是知道的,比如我们依然默默怀念,比如我为他将小齐的《烛光》改写成《鸽神》。但有些事情我们是不知道的,比如为什么你在写给我纸条后的傍晚没有赴约,先行离开。比如,我送你的绿贝壳其实是一对的。 难道你有预知能力吗,预知我思来想去终是决定劝你以学业为重?可你为什么没有预知到,我还想告诉你,等考上大学,我们再在一起好不好。 我们总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成为彼此生命里错过的风景。 高中的时候,你开始学习专业的画画,你变得越来越耀眼,活像电视里走出来的偶像剧明星。身边的朋友开始感叹我是如何如何配不上你。所幸当时我心里已另有所属,反而很开心地想,我的眼光真是好呀。 听好朋友汇报过你的感情经历,但我一直相信,你在爱一个人时是真诚而深情的。你还是喜欢安静的女子,看来我真是个例外,那时的我是那么粗鲁、尖锐,不可理喻。 你说,你喜欢的女生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你喜欢就行了。所以你爱上了那个极单纯,画画得很好很好,长相却一般的女子,你们一直一直在一起,终于也要结婚了。 看,我说得没错吧,我们都变了,而且变得越来越好。 我曾经的鸽神,祝福你们。感谢你在我最应该自卑最丑的时候给我包容和爱情,让我在那时候反而最自信。也感谢你,不但没有让我对爱情的信仰坍塌,反而更加相信爱。 3。刘狐狸:我和你的爱情,七年大于七十年 高一的时候,他住进了我的记事本里。 初三,他是转校来我们班的复习生。尽管他当时很快地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在体育和足球上的天分出类拔萃,无人能及,但那一年我和他就像两条平行线,毫无交集。 升入高一,我们仍被分在一个班,而且是前后桌的位置。我像很多以前被我觉得“庸俗”的女生一样沦陷在他的魅力下,随波逐流地庸俗了。 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一爱就是七年。 书上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最长能持续30个月,也就是两年半。但我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喜欢了他三年。这样说一点儿也不夸张,我们高中仅同班了半年,分班后每次遇见他,以后的时间便全是这次遇见过程的回放与总结,我会不停纠结于我与他打招呼时微笑有没有到位,我怎么又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会怎么看我怎么想我……直至下一次遇见他,开始另一轮回放。 以前我最不喜欢的体育项目就是足球,但因为他我开始爱上足球,每周日自由活动他都会在操场上踢比赛,那是我能肆无忌惮盯着他看的最好时机。球场上的他是风一样的男子,灵动飘逸。难怪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了,我常常黯然地想。有一次他与别人换了队服,穿着他球衣的队员在刚开场时被铲倒了,我的心一下子疼得无以复加。 我总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注视他,最多的便是他的背影。直到现在我依然能够记起在什么样的阳光下遭遇了他的背影,那天他穿的哪件什么颜色的衣服,他走路的姿态。而同他一起并肩而行的人,被我视若空气,忽略不计了。 我觉得我的眼神足以烫伤他的衣服烧进他的皮肤了,可他就是,一次也不曾转身。 我还常常梦见他,那些梦境与现实基本上是一致的:我目送他的背影远去,他从未曾回头或者我们遇见,简单地打招呼,他的笑灿若朝霞映衬着我的局促紧张与懊恼。 但是有两个梦是不同的,两个极端的梦境。先是彩色的那个,他穿着紫色的运动服等在落日晚霞里的教室门口,脚下踩着一个足球,我屏住呼吸,听见他说,一起回家吧。 另一个是灰暗的。他来我的大学里看我,一起散步,走到僻静处,我用尽全身的勇气抱住了他,过了片刻,他说了一句让我在梦里梦外都足以清醒的话,他说,放开哥哥。 七年里,我反反复复决定继续喜欢还是放弃,终究都没放过自己。我始终认为,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这些回忆与心情,我一个人拥有就好。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七年,我把我最好的一个七年给了他,那些挣扎过欢喜过也伤心过的日子,至今想来仍觉得心疼与不舍。尽管,现在,我嫁给了他。 是的,一年零七个月前我们在一起了,三个月前,我嫁给了他。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是在梦里,我总是问他,是不是其实是我变成了个植物人,然后我的意识做了个梦让我跟你在一起了?然后他就丢一句,你有病吧? 想想当时他追我时我同意得也太快了,QQ几句话就把我搞定了,那时候他就暴露出了些许狐狸的潜质来,只是我没有发现罢了。我反应没他快,一般斗嘴肯定是我吃亏。他也总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了话题,让我忘了我认为的当前最要紧的事情。曾经我以为的不爱说话的王子其实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婚姻果然是能够让人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啊。 刘狐狸最爱的菜永远是炒菜花和摊鸡蛋,还以此论证自己是多么的专情。刘狐狸在我的调教下已经习惯了喊我“媳妇儿”,刘狐狸孝顺、懂事、认真、稳重,我的刘狐狸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公。 跟他在一起后,我渐渐从通情达理的人变成了个被宠坏了的小孩子,动不动就拿他撒气。他嘴里那个“你是胖了”的“胖”字刚出来,我立马就变脸;他答应我要来找我之前假请得晚一点了也不行,立马就不理他了。哦,忘了说了,我们一直是两地分居的,我也是理论上的军嫂一枚。 一年多来,我跟他在一起的最长的时间是21天。他休假我上班的那些日子,他每天骑着自行车接送我三回,给我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每次还都打预防针发短信说,别抱太大希望,饭做砸了,其实他做的真的很好吃,每天换样做而且还给我炸薯条吃,要知道,这之前我妈都没给我做过这个。 在他家,我每次做饭,他都溜出来帮我打下手,还心疼地说,委屈你了,媳妇儿。抢着刷碗,跟他的嫂子姐姐们一起包饺子……大男子主义的我的刘狐狸,过几天你过来我这儿,我一定好好犒劳犒劳你,嗯,给你做朴荷给王世子做的蛋包饭吧,还有你最爱的炒菜花和摊鸡蛋。 刘狐狸,你说要赔我七十年的,你让我等了漫长的七年,剩下的短暂的七十年,我们一起好好走下去吧。 我会尽量少闹小脾气,不再怨你还有一个在部队里无法与我时刻团聚的七年让我承担。因为这个七年是七十年里我们一起承担的十分之一。 刘狐狸,嫁给你是这辈子我做的最对的事情。刘狐狸,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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