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天,遇见你

“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人,每次想起他的时候,会觉得有一点点心痛,但我们依然愿意把他留在心底。就算今天,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在做些什么,但至少知道,是他让我了解,什么是初恋这件小事。” ——《初恋这件小事》 最好的年华,遇见你 十五六岁的时候,心里总是不太安分,很向往那些未曾感知的东西,就是想体验一下,哪怕结果是酸的……开始注意轩的时候,是高一的夏天,那时候我们体育课有几次在一起,看我们班男生打球的时候顺便会看看别的班,轩无意的出现竟然触动了我敏感的神经,因为他进个球就会开心好久好久,没有约定,亦没有刻意,就那样对一个陌生的男孩有了好感,后来有一次帮他们捡球,他从我手中接过球,跟我笑着说谢谢,突然就觉得这个黑黑的男生笑起来怎么就那么好看呢!从此,心里总是抹不掉他的影子,总能掠过很多肩头,找到他那张陌生却又熟悉的面庞,在那样的年纪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有车有房,只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笑得很好看。总是不由自主地注意他,甚至有了一个很特别的爱好——接水!因为接水会路过他们班,每次走在去接水的路上都慎重地像走红毯似的,有意无意地向周围人打听他的一切,记住了他喜欢的季节,颜色,球星……每记住一个他的喜好,就觉得离他更近了一步。 你的微笑慌乱过我的青春 高二的时候轩和我分到了一个班,我很开心,刚开始我喜欢得挺含蓄的,冬天的时候会提前来到教室偷偷地帮他接水,然后一头扎进书堆中,等待着他戴着耳机从我身边走过,然后偷看他摸着水杯时诧异的表情,忍不住就笑了。当时的座位我在前三排轮换,他在后三排,他一定不知道,我偷望了他多少次。那时候,每天去学校都有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自己喜欢的男孩多一些接触,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一份用心……轩的成绩很好,总是我们班第一,又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跳街舞也很棒,他总是耀眼地在人群中显示着自己的光芒,彼时的我,平凡无奇,成绩总是班里倒数,但由于那种喜欢到不行的感觉,为他卑微而忐忑的心情转变成了拼命三郎般的勇敢,有人说人这一生应该为自己的心狠狠得勇敢一把,我想我做到了。不再掩饰对他的喜欢,送苹果,勇敢地向他表白。轩是一个善良的男生,总是想尽一切避免伤害我的办法,并把我当做他的好朋友,我总是信誓旦旦地在心里说:“我会创造奇迹,总有一天你也会为我疯狂。”为了赶上轩的步伐,我努力读书,奋战题海,让自己学业进步,上课也不再睡觉,俏皮的马尾代替了蓬松的蘑菇头,轩跳舞很棒,我就在家对着镜子练舞,无奈自己不是那方面的材料,怎么跳都像咸鱼翻身……回忆总是那样长,也许以后再回想这样的执着,或许连原因都不记得了,青春就是让你张扬得笑,再给你莫名的痛 彼时回忆里的惊艳 似乎所有与青春沾边的事情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轩,喜欢得很单纯,高三成人礼的时候,大家要在便利贴上写愿望,然后贴到氢气球上放飞,很多人写的都是高考扬帆方面的,我写的是成为轩的新娘,然后我就一直目送着气球飞到很高很远的地方……在大家都为高考奋斗的时候,我在喜欢一个很棒的男孩,我觉得也很值。高三元旦文艺委员安排他和我跳校园舞,他很积极地拉着我练舞,虽然是很简单的舞步,但是元旦之前的那个晚上我紧张得练了一个通宵,第二天拉着他的手跳舞的时候感觉自己像一个公主,那是我高中的时候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元旦……还有班级一周一次的随机座位,被摇在一起,好多人起哄,但是他也没有和别人换座位,同桌的那一周曾经一起趴在黏糊糊的桌子上谈话,然后浅浅的睡去,像极了青春小说里那些平铺直叙的情节,年少的心太过容易悸动,因为轩,硝烟弥漫的高三成了最值得怀念的时光。不知道别的方面怎么样,但我承认这方面我很不成熟,我反反复复的示好和表白带给他很多压力。后来想想只能说对不起,因为我不懂怎么表达。有时候我真的很任性,但是我对自己的任性没办法。 I was loving a boy 转眼就毕业了,吃散伙饭的时候,在大家的起哄下,他抱了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只记得他要我坚强点,我就下决心一定要变得比他想象的更坚强勇敢。虽然不是恋爱,但想来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拥抱,第一次和男生牵手也是和他跳舞,这就足够惊艳那段时光了,后来就是他北上,我南下。也许此后不会再有交集,也许是该说再见了。 大学刚刚开始时去英语角,一个外国小姑娘问我:“what did you do in your seventeenth?" 摸摸她的头,我回答:”I was loving a boy" 虽然我的做法一直很感性,但是我不后悔。在大学中一直努力改造自己,参加各种活动,学习跳舞,各种美容美仪的方法我都会尝试,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却如鲠在喉——我终于长到了最美的年纪,终于可以不再仰望你,是你把我点石成金,可惜你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好喜欢那时喜欢你的自己 我的朋友曾经问过我:“你到底是喜欢,还是不甘心??” 现在想来,也许是后者吧,发现我没感觉的时候,很难过很难过……比他拒绝我还要难过,原来我最害怕的是不再像从前一样喜欢他……突然就很怀念以前那个露着大额头,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褪去,扎着马尾,看起来傻傻的女孩,我欣赏自己的执着和勇敢,喜欢那个像拼命三郎一样喜欢他的自己,因为那时候,对他的感情很纯净,只有喜欢 后来我尝试着和他聊天,把他当朋友,对着他肆无忌惮地说着脏话,告诉他我的烦恼,他有时候会像一个哥哥一样开导我,宽容我的刁蛮,突然就觉得现在这样很好,以前也不了解他,或许我喜欢的一直是自己的想象力。有些事只能植根于回忆,彼时不再,就让时光去沉淀它吧。现在,坚强,勇敢,独立才是我的新方向,世界辽阔,我要为自己圆一个梦。 You are always the appleof my eye 或许青春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走过的一段路,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该如何走这段青涩的旅途,我们只能自己摸索,在途中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景色,曾经停泊过就很值得。谢谢你教会我的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做人要真 ,对人要真,第二件事是要敢对不公平说不,最后是对待不喜欢的人的喜欢,去说:“谢谢,对不起”。 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善良。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永远都是我一个很重要的无可取代的朋友,没有之一。 希望在以后可以遇到第二个你,然后继续勇敢的去喜欢 希望你找的女朋友一定比我漂亮比我聪明比我善良比我懂事比我更喜欢你,这样我才会输得心服口服呀。 我微笑着祝福他的未来,美满幸福与我无关,这样……也就够了,不管我的立场是以好友还是以曾经喜欢过他的人,此等结局都算无悔无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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