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爱情不算计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 我和程先生聊得正欢乐,王聪冲了进来,抓着我不顾青红皂白就往外拉:“小洁,能不能不要再背着我相亲了?” 我一脸好笑看着他:“难道让我每次相亲带上你?” 王聪点了点头:“我可以替你把关,看一看我的情敌们都长什么样。” 实在是被他的乐天精神所打败:“王聪,不能因为我借了你一次血你就一直这样阴魂不撒吧。”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他贼兮兮笑起来。 我叫严洁,今年二十五岁,和王聪做了七年同学。高中时因为好奇爱情长啥样而和王聪进行了三年的地下恋情,报完志愿的那天我和他分手:“我觉得大学里的帅哥应该更多,所以我要对男朋友进行更新换代了。” 王聪当场就哭了:“小洁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刚把志愿提交!” 我叉着腰问他:“这两者有联系么?” 他已经开始黛玉葬花了:“我报了你的学校!” 多大点事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别哭,姐带你装X带你飞。” 后来我才知道,王聪哭的真正原因是他可以填报一所更好的院校,只是为了当我的移动血库而一路追寻我的脚步。 防狼防虎防闺蜜 虽然和程先生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王聪搅得像黑芝麻糊,但在那浑浊的糊汤里,程先生还是火眼金睛看出我是黑芝麻中的女王,第二天迅速联系了我要求再一次约会。 其实我也看上了温文尔雅的程先生。比我大五岁,优秀医生。就在我答应后,小兰迫不及待给我来了电话:“洁洁啊,我这又发掘了一枚高富帅,恰好对方今晚有时间,你做好准备啊!”我还没说话,她已经掐断电话。高富帅的吸引力实在太大,我又投入到新一轮的害羞装纯中。 我早早就到了餐厅,不过那位高富帅足足晚来半个小时,我耐着性子,冲她温婉一笑。对方似乎很满意我的涵养,相谈甚欢。 眼看即将被我征服,王聪忽然又冲了出来,怎么把程先生也带来了?程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被王聪左右撺掇,还是英勇无比地质问我:“小洁你必须解释一下,今晚不是说好咱俩约会吗?” 高富帅毕竟久经风霜,他起身,耸耸肩:“严小姐先处理好眼前这堆状况吧。” 我顾不得愤怒的程先生,按下小兰的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鬼骂:“都说防狼防虎防闺蜜,这话真不假!” 事实证明女人在愤怒下的智商为零,在我喝下一大杯甜得发腻的芒果奶昔之后,发现茶餐厅里只剩下我和程先生两人。我居然还有脸继续问他:“王聪那乌龟崽子呢?” 我猜,她喜欢你 整件事一手策划的都是王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忽悠程先生被他当炮灰使。他咬着牙签对我进行再教育:“看到没,这种智商的男人哪能配上我们冰雪聪明的小洁?”虽然我很喜欢后面那个形容词,但我还是杜绝了他对程先生下的定义:“我觉得这样善良的好男人世间难寻,他跟你去也说明他确实在乎我,所以我决定向他道歉。” 他没想到闹了这么久最后受益的竟是程先生,当下愁云惨淡。我捏了捏他皱起的包子脸:“乖啊,都说见色忘友这话一点也不差,你和你未来妹夫置气做什么?” 就在我准备向程先生妥协时,他却心有灵犀地给我先来了电话:“严小姐,昨晚是我误会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愣了。 “小兰都和我说啦,昨晚那个高富帅是她心仪的对象,但她想试一试他是不是外貌协会的,所以叫你去帮她试验一下。”小兰还真是一辈子的好闺蜜,昨晚我把对王聪的火都撒到她身上了,还能如此大气地出场为我调节! “所以严小姐,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赔罪。”我爽快答应。 王聪一脸鄙夷,说:“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三番五次给你介绍男朋友,我和她有仇么?”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猜,她喜欢你。”王聪好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肥老鼠:“严洁你能再恶俗一点吗?” 听小兰说,王聪最近迷上了去庙里拜菩萨。“他是去求大师做法让你和程分手,不过求了个下下签。” 我没心没肺地和程先生宣布这个普天同庆的好消息,程先生蹙眉问:“他就这么希望我们分手?”我哑口无言,却想起我和王聪在一起的那三年。 那时候我们只要一吵架,就会抛硬币决定分手还是复合,字朝上,分手,花朝上,复合。奇怪的是,每次都是花朝上,我怀疑王聪是不是做了手脚,可是每次抛掷的都是不一样的硬币,渐渐我便觉得我和王聪在一起那是顺应天理。可是现在我还是和他分开了,菩萨既没有来找我,也没有找过他。如今菩萨给了新的指示,那不是要我心无旁骛和程先生在一起? 做我粉丝那四年 转眼我和程先生相处已有半年时间。人一旦幸福就想把满足感抛给全社会,于是我开始托人给王聪介绍对象。先是找了小兰,但那鬼丫头居然推脱忙,我只得悻悻作罢,最后我想到了程先生。 “你们医院漂亮护士不少吧,给我们小聪聪找个女朋友呗。”第二天,程先生就把整个医院适龄小护士的资料拿给我看。精挑细选下来,我都觉得貌美如花,王聪一定会对我感激涕零的! 那天我跑去他公司,他在开会。与程先生交往这段时间,我几乎没再来过他的办公室了。可这里的陈设依然没有变化,整个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我的照片,还有我送给他的小礼物。 想起高一那个早晨,我贫血晕倒在课堂上,早就喜欢我的他当场就背起我上了医院,他觉得,唯一能拉进我们彼此间的距离唯有共同的血型。 我们都是熊猫血,几亿人中的RH阴型血。他曾经无数次想要和我套近乎,我都嗤之以鼻,直到他说他是熊猫血时,我才如获珍宝。爱情的伊始并不是喜欢,而是因为共有的血型。 那次我贫血,他毫不犹豫给我输了血,傻乎乎笑了起来:“小洁,从今天起我们终于鲜血交融了!”如今回忆起,满满的竟然都是他对我的付出,而我呢?不是没有喜欢,高考填报志愿之时,我曾偷看过他的志愿表,当看到他填报的和我一所学校时,我除了感动还有不安,因为我比他低了整整三十分!所以我找了一个最蹩脚的方式: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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